方才还十分澄澈,甚至有些怯懦的眸子,倏尔盈满幽蓝的鬼火。麦培生静静立在一旁,看得分明。小伙计的眼神幽暗下去,麦培生却目光灼灼起来。
几日后,小伙计便成为了彝鼎书院的新掌事。也是在同一天,洛阳城中无人不在传说,小伙计干活的那间商铺遭了火妖,一家灭门的惨案。那个小伙计便是日后的掌事。
后来李捕快也曾到书院里来问话,显然他们正在调查商铺失火的事件,亦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知道那个唯一从火灾中逃生的小活计此刻就在书院之中。麦培生只说此人不在这里,又废了许多口舌才打发走官差。
事后扪心自省,麦培生心下不是没有隐忧,可是,他当初选中掌事的,难道不就是因为他这股子有仇必报,能够隐忍的狠毒吗?这股子狠劲实在让他感觉於我心有戚戚,掌管书院里庞杂繁荣的事物,必得有这样一个人才能成事。
他果然不负麦培生的期许,分明一个瘦骨嶙峋的后生,乍然站在众多杂役,小厮当中十分得不起眼,下人们听说这便是日后管束他们的掌事,莫不明里暗里放肆嘲笑,想出许多心思来刁难捉弄他,不过几日,却都哑口不敢多言了,掌事的穿行于书院各处时,各人便只敢低着头恭顺行礼。麦培生看在眼中,默默感叹。
衙门里的官差们只来过那一次,之后此事便不了了之,麦培生却一直没能忘记此事。想不到初见时那般怯懦的一个人,做起杀人放火的勾当倒十分老练利索,李捕快那般犀利的捕快竟也无法找到破绽。
事情过去了三年,麦培生几乎要将这件事忘却之时,李捕头却又找上了门来。
若不是重新找出了确凿的证据,且握住了七八分的把握,料想李捕头绝不会再次亲自跑这一趟。麦培生越是思量心下越是烦乱,连连叹气,复又踱起步来。
垂着头向前行时,一双明黄色的软绸男靴在质地华贵的衣裾下左右轮换。自从三年前老天爷赏赐了那些珠宝给他,他便开始对衣着打扮格外讲究。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这才是名儒君子风范。但倘若这次东窗事发,人多口杂,让书院外的人知道彝鼎犯上了官司,更有甚者,如果李捕头一口咬定掌事的便是当年纵火杀人的真凶,且在这书院中潜藏了三年……麦培生不敢再想,气息也变得急促起来,直到几点殷红的颜色跃入他的眼帘。
几点猩红色像火妖的法术似的,刺得他眼球生生一疼,麦培生眨了眨眼睛,仔细端详地砖上那一串如豆的小点,恍然认出那是被兰公子划破面皮留下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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