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色映入他的眼球,火妖附体一般,似乎是兰公子的声音,在他耳边柔声软语呢喃道,“与其冒风险与她缠斗,不如快刀斩乱麻了结此事。”
麦培生重重闭上了眼睛,将自己投入黑暗之中。方才因兰公子的造访而惊慌失措,破碎纷飞的三魂六魄此时似乎重新聚拢起来,让他感到身体内部的充盈,有力和果决。是呵,快刀斩乱麻。解决两个人,不会比解决一个人更困难许多,既然下定了决心要出此下策,也就无所谓一人,两人,还是十人了。
他为自己的果决而欣慰,那欣慰压倒了一个人本能中对生命的敬畏,对死亡的恐惧。他惊异自己果真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蠕弱二卑微的书生了。三年前寄生在他身体里的火妖荼毒已深,他脱胎换骨。最初得到那些光珠的时候,他曾经整夜整夜噩梦缠身,一闭上眼睛,那些杀红了眼的盗匪狰狞的嘴脸就出现在他眼前,这一刻他却感到莫大的理解和默契。
命运若是不公,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刀去抗争,既有抗争则活该有牺牲,有些人娘胎里带着富贵,命中注定是待宰的呆羊,怨不得那些懂得为自己抗争的人,这也是一种天理,一种报应,一种因果循环吧!
既是起了这个心思,后面一切动作都是水到渠成。麦培生捋了捋胡须,自己去牙子手上买下那些打手的时候,或许老天爷早已对他有了暗示,只是那时他没有参透。那些打手都是背上了人命的,他们亦是生死这条大河彼岸的人,既已经渡过岸,再杀掉一两个人,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份内的小差事。
麦培生扬了扬袖子,感到全身通透而舒畅,复又在桌案前落了座,吩咐了小厮过来收拾方才打碎的茶盅,另给他添茶备饭。原本在曹府的筵席上他就没动几筷子,这会子才觉得饥肠辘辘。为了不日将要发生的大事,必得养精蓄锐,努力加餐饭。
小厮应声连连点头,麦培生有些不耐烦的催促他快些。小厮一路小跑着出去了。这时早已经过了用午膳的时辰,又离用晚膳的时候还很早,平日里他也没有吃点心茶果的习惯,这会子灶间并没有准备,想必烧火做饭得再废些时间。
麦培生一边忍饥挨饿一边斟酌筹谋,一本典籍看得十分囫囵,约莫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才听到外间有人喊了一嗓子,“来咯!”
“嗯。”麦培生喃喃应了,并不抬头看小厮,只接过他递过来的湿帕子净了手,又接过茶盅漱口,小厮将食盒和漆盘在桌案上摆开,两碟精致的小菜和一碗米饭。这是他常年养成的习惯,即使此时他已经成为身价不菲,地位尊贵之人亦不能改掉,吃饭必是要在桌案前,且一手举箸,另一手还要持着书卷。
这小厮倒也算是激灵聪慧的,屏息静气并不出声,拾掇出杯盘碗碟之后,收拾了食盒子便退到麦培生身后听从吩咐,又为他在香炉里添了线香。麦培生一边嚼饭一边重温着典籍中的评注,小厮的身影在他眼睛余光中时进时出,两人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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