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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这下听得真切,高兴得快说不出话来,这个时刻,莫说是一条狐皮围巾了,就是让她现去猎一只回来都愿意:“好,好。买,买!那什么,服务员,把,这条围巾包起来。”

围巾刚被取下就被小小的白丙华抢走了,连结账的时候都紧紧抱在怀里,生怕被人抢走了似的。那是他第一次,指尖触碰到狐狸皮毛的瞬间,就有那种过电般的麻酥感,刻骨铭心。从此,这条围巾就没离过手,走路、吃饭、睡觉都带着。

有一次,白丙华隔着门缝听到母亲对父亲讲:“这孩子,魔怔了。”语气里充满了担忧。白丙华摸了摸手边的狐狸皮毛,笑得很开心。

再后来,随着年龄增长,白丙华不再满足这一条围巾带来的满足感了,他迫切地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成为一名猎人,亲手杀掉一只狐狸,剥了皮,做一件狐皮大衣。

他被自己疯狂的想法给吓坏了。狐狸这么可爱,怎么会想着要去杀了它、还要剥皮呢?可转念又会是起初同样的想法,且愈演愈烈,像是随时会冲破胸腔而出似的。他小小的思想在做着挣扎,很痛苦,可最终都是杀狐剥皮占了绝对上风。

上学后,图书馆他只看有关动物的书籍,只找狐狸。电视节目只看动物世界,也是找狐狸。他把报纸里出现的为数不多的狐狸图片剪下来,还会偷偷将杂志里有关狐狸的彩页撕扯下来,统统夹进一个大号的笔记本里。

他凝视这些狐狸图片时,心里时时刻刻想着怎么杀死它们,然后剥了它们的皮毛。

三十出头那年,白丙华的愿望总算要实现了,偶尔翻到的画册里那只皮毛闪着银光的狐狸正张着一双狭长而狐媚的眼睛看着他,像是在勾引着自己:来吧,这里有你要的一切……

白丙华血脉喷张,这次没有了父母的束缚,总算可以遵从内心,轰轰烈烈做一件梦寐以求的大事了。他先是买了车票一路向北,在边境的最后一个小县城里买了骏马和猎枪,还在一家小酒馆里买了正宗的俄国伏特加。

一切好像如此的理所当然,白丙华甚至没打开过地图,没询问过路人,没得到任何指引和提示,就这么的单枪匹马、一路畅通无阻地闯入了北塞这片神秘的领地。

那一天,白丙华杀红了眼。空气里飘满了好闻的狐骚味,起初腥臭,紧接着便是香甜。这种香甜是白丙华种在骨子里的,一直魂牵梦绕的。

白丙华浑身颤抖,但是枪法奇准,总能在沙漠银狐逃离视线的最后一刻准时扣动扳机,猎枪吐出金色的火舌,银狐轰然倒地,血溅沙场。

日落时分,白丙华的肩头抗满了刚剥下来的狐皮,整个人血淋淋的,像刚从屠宰场出来的工人。这些够做一件狐皮大衣了,不,还不止。

后来安静下来的时候,白丙华不停地在回想,那一次北塞之旅,好像是上天安排好的要他千里迢迢来与妻子相会。这个北塞的精灵,之前都在这里静静等待,等待生命中那个人,见证自己绽放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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