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一场暴雨,不止是人类的灾难,也是北寒平原各种野兽的灾难。
一般这个时候,山上野兽居住的洞口要么被暴雨冲垮,要么积满了水不能居住,成群的野猪傻孢子漫山遍野的乱窜,有些甚至会掉进猎人事先挖好的陷阱里,只需要上山去捡就成。
而在一马平川,长满各种荒草的北寒平原,一下雨,沼泽泥坑泛滥,尤其沿江的荒草从中,各种野鸭野鸡络绎不绝,这个时候要去打猎或捡蛋,那绝对收获满满。
余秀从没有打过猎,对打猎这种事情比较好奇,一听田保国要去打猎,摇头说:“冠军,你年纪太小了,山上那么多野兽,万一遇上老虎野狼熊瞎子之类的猛兽,你田叔叔自保都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功夫保护你,我可不想你有事。”
她在百川村养伤的半个多月里,没少听隔壁李晓丽说起田保国以前和陈仁贵两人打猎的事情。
李晓丽说,北寒之地无论是山上还是平原,那些野兽都是成群结队出没,根本不怕人,遇到人不但不躲避,反而会群攻分食,三五不时还到村里吃人,村里一到晚上都是闭门闭户,根本不敢在晚上出门。
由于北寒之地一年只能种一茬庄稼,村里人就算再怎么勤奋劳作,种得粮食也就堪堪够一家人吃,要想多挣点钱儿,那势必得上山打猎找老参换钱。
村里人大多四五家的男人组队出去打猎,猎得猎物或者找着老参,大家都是平分,出了事大家一起应对互助,倒能赚不少钱儿。
作为一个新丧的寡妇,余秀要想把两个孩子养大成人,光靠地里的庄稼肯定不够,得想办法多挣钱,跟着田保国他们去打猎找老参,不失为一条出路。
陈冠军说不过她,吃完饭,气哼哼地洗碗去了。
这孩子就算生气,还知道帮大人干活,这让余秀倍感欣慰,瞧见他把碗洗完了,从屋里拿出猎、枪,带着四五个半拳大小的红薯和俩孩子到了田家。
田家一家人正在吃早饭,听见门外的动静,年纪最小的李家小子李永庆,一手抓一个大包子,呼啦啦的跑到芝芝的面前,边吃,边吸溜着鼻涕问:“芝芝,吃饱饭没?今天俺们家的大包子做得好吃吧?”
“好吃。”芝芝摸着自个儿圆鼓鼓的小肚子,笑得两眼弯弯,“不过我觉得我妈妈做得小鸡炖蘑菇更好吃。”
李永庆到嘴的话给堵了,抬头看了一眼余秀,有些郁闷的回堂屋去了。
这半个月来,芝芝没少在李家三个小子面前炫耀她的新妈妈人有多好,李永庆就有些不服气,觉得自己的妈妈才是世上最好的妈妈,有心想在芝芝面前炫耀一番,哪成想,被那碗端过来的小鸡炖蘑菇给比了下去。
那小鸡炖蘑菇的确好吃,鸡肉软烂,榛蘑木耳喷香,鸡汤浓郁鲜美,一口喝下去,胃里舒服极了。
李永庆觉得他妈啥都好,就是做饭做菜的手艺不咋滴,啥玩意儿都喜欢一锅乱炖乱煮,有个咸味就成,可不懂什么调味火候,做出来的饭菜只能用‘能吃’形容,跟好吃沾不上一点边。
好在他爸和他两个哥哥都是不挑食的,只要食物弄熟都能吃,不过李永庆身子弱,老是感冒发烧什么的,长年病歪歪,面色发黄,留着鼻涕,对吃食要比父兄要求高一点,偶尔会撒娇让他妈做做新花样,他妈做不来,就求他爸做,像今天的大肉包子,他妈只会擀皮儿,不会调味,说是她做得包子,实则全程都是他爸在做。
知子莫若母,李晓丽瞧见老三儿子那神情蔫蔫的样子,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
这家里,里里外外啥活儿她都会做,就是在这厨艺上差强人意,刚才陈冠军那小子把鸡肉端过来后,家里三个儿子跟几辈子没吃过东西似的,筷子直往碗里夹。
百川村人不缺肉吃,家家户户灶房的房梁上挂满了各种风干的肉类,一年四季天天吃都不会少。
尤其冬季下雪结冰的时候,整个北寒之地变成了天然大冰箱,新鲜的肉往院子里一搁,能冻上半年都不坏,家里几乎顿顿都在吃肉,也不知道这仨小子吃个鸡肉能馋成那副鬼样。
等她夹了块鸡肉放在嘴里,那鸡肉混合了榛蘑木耳的香味,咬进嘴里不柴不老,软烂多汁,香的口舌生津,也没瞧见人家放啥调料啊,咋炖得这么好吃呢。
李晓丽正寻思着要找余秀讨教下小鸡炖蘑菇的做法,看见余秀进门来,手里端着猎、枪,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哎?芝芝她妈,你要去打猎?瞧你长得斯斯文文,秀秀气气的,要是遇上猛兽,你跑得过吗?”
“放心吧李大姐,我心里有数。”余秀让俩孩子叫人,俩孩子乖乖的喊了叔叔婶婶后,她把装红薯的麻袋递给李晓丽说:“你别看我瘦,我以前跟着我当兵的表哥练过军体拳,不说跑不跑得过,保命的本事是有的。再说,我得替陈大哥养大两个孩子,可养孩子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哪哪都要花钱,不想办法攒钱可怎么过。今儿我来,一是想请田大哥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二是想请您帮我照看两个孩子,等我猎着猎物,卖了钱,一定好好报答您。”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