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豪情壮志铁傲骨,
原来英雄是孤独……”
说书先生唾沫星子乱飞,说的起兴时,手中的二胡也忘记拉了…
余殃坐在窗边侧耳聆听,目光望向窗外满是吆喝声的街道,感受着永安城的风土人情。
时不时饮上一口北方最有名的当归酒。
烈酒下肚,入喉如一道火苗窜过,紧接着腹部灼烧,如果喝的猛烈,定会呛出一腔热泪。
烈归烈,可这当归酒却是北方汉子最爱。
余殃饮酒面不改色,邻桌很多人投来了异样目光。
他的模样清秀,不像北方风沙吹出来的糙汉子,可喝起当归酒来一点也不含糊,桌上已有七八个空荡荡的酒壶了。
“话说三年前皇甫云和徐文贞东海一战,那才是武道巅峰。
据说皇甫云挥袖间,碧海潮生,巨浪奔腾,啧啧啧,那种境界的仙人可真吓死个亲娘嘞。”
说书先生砸吧着嘴,一脸仰慕,仿佛仙人就在眼前。
“老头,你说的神乎其神,当日你亲眼看见了吗?”有人起哄问道。
说书先生遗憾地摇摇头,道:“老汉哪有这等机遇,如能亲眼目睹,纵然死也瞑目了。”
满堂吁声,还以为他亲眼看到过。
可以看出来,酒馆里客人大多数都是江湖草莽,对那种弹指间天地异变的仙人有无尽的崇拜。
“先生可知最后胜负如何?”余殃出手阔绰,随手丢过去一锭银子。
说书先生脸上一喜,急忙捡起那锭银子揣在袖里,看着余殃,说道:“公子有所不知,那种高手在海面决斗,胜负如何,没人知道,再说了像这类高人,哪怕胜了也不会四处逢人吹嘘。”
余殃笑着点了点头,又抛出一锭银子,说书先生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周围众人皆摇头苦笑,猜想定是哪家的败家子当冤大头来了。
这间永安酒馆虽说不大,可算得上百年老字号了,店内满目疮痍,一看就逢过乱世。
这里鱼龙混杂,可还真没人敢在这里闹事。
据说前几年有过几个借着醉酒滋事的,最后人间蒸发了。
余殃无视周围投来的几道异样目光,自顾自饮酒,至于那说书先生赚了两锭银子早就收拾家当跑路了。
索然无趣,余殃也结账离去。
狭窄的巷子里有三四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的汉子拦路。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想必菊花忒紧,爷几个今日不想为难你,把你身上所有的银子孝敬给爷,爷几个就发发慈悲放你过去,不然……”
为首的汉子将扛在肩头的大刀往地面一杵,顿时青砖碎裂,威慑力不言而喻。
余殃眯眼打量几人一遍,在身上摸出几枚铜钱扔了过去,“就剩这些了。”
为首的汉子一把抓在手里,摊开一看,怒道:“小子刚刚出手那么阔绰,现在给爷在这装穷,敬酒不吃吃罚酒。”
“大哥,不要跟他废话,砍死他,我们搜身不就是了。”
“砍死他之前,让我先尝尝这细皮嫩肉的味道,嘿嘿嘿……”
“也好,一不做二不休……”带头那人心下一狠,率先提刀冲了过来,大刀带起的劲风在狭窄的巷子里呼呼作响令人肌体发寒。
余殃眯眼微笑,谈定如常,几个大汉以为他被吓傻了。
眼看大刀就要落在白皙的脖颈上,‘嗖嗖’几道破空声从耳边飞过。
几个数百斤大汉倒射而出,大刀掉落一旁发出几声脆响,人连吭都没吭一声,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几人的死相一致,都是额头镶嵌了一片柳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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