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结束工作,由谭以声的助理载着,驶往吃饭的地方。
上了车,谭以声坐在副驾驶,把车上音响扭开,节奏性极强的音乐顿时流淌出来。
廖一醒听得耳熟,还没问呢,谭以声的助理就摇头晃脑道:“这是谭哥的新歌呢,最近咱们公司里老放这首,特别火。”
谭以声不好意思似的摸了下耳垂:“也没到特别火的地步……只能算小有成绩。”
说“小有成绩”真算是谦虚了,这首《蝶变》甫一出世就被粉丝刷上了周榜第一和新歌势力榜第一,又因为极强的中毒性在各大综艺节目里流转传唱,观众可能不知道它的名字,但一定熟悉它的旋律。
溪亭对歌手关注不多,但也听过这首歌,然而不知道是谭以声唱的。又听到谭以声问她:“溪亭,你喜欢唱歌吗?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
溪亭兴致勃勃道:“喜欢啊,我觉得我唱得还挺好的。”
廖一醒:“……”
他斜着眼睛看溪亭。他是见识过溪亭唱歌的,就这么说吧,她要是在乱葬岗高歌一曲,方圆百里的死人都要因为怨气郁积,不得已爬起来重返人间。
再看看谭以声,那是一脸掩饰不住的喜意。廖一醒咳嗽一声,慢悠悠道:“我也挺喜欢唱歌的。”
谭以声听了,只是抿嘴冲他笑笑,不说话了。
廖一醒:“……”嘿,这小子。
“说起来,我本来是要去参加选秀的。”溪亭一手托着腮,遗憾深重的模样,“可惜我哥哥不让。”
谭以声老捧场人了,偏偏他这张脸占便宜,一脸真诚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可信,“那真的太可惜了。小溪,以你这样的条件,在选秀节目里也一定能脱颖而出的。”
廖一醒往后一倒,把自己的脸藏到溪亭后面,翻了个白眼。
这么快就叫上“小溪”了?谁同意的?
看看溪亭那傻瓜蛋,似乎没感觉到什么不对,还被哄得挺高兴。谭以声倒还是往常那样,人长得清隽,笑得像春风一样。
不简单,原本还以为是个毛头小子呢,现在怎么看怎么有股茶味。
一行人就这么各怀心思地到达了目的地。餐馆的名字叫“宽心”,简简单单两个字,匾额上鎏金小楷,看样子是做中餐的。
助理把人送到后便走了,谭以声直到进了包厢,才把下车就戴好的口罩和鸭舌帽摘下,恢复原本模样。
溪亭以前从没和大明星接触过,现在亲眼见识了明星的日常,觉得十分有趣。她禁不住有点天真地想:难道我以后也要这样不方便地出行吗?
连第一个配角还没演完,就开始幻想自己做大明星之后的生活了。这要搁在别人头上是要惹人发笑的,但如果是溪亭,倒又像是顺理成章。
溪亭从小就很自信,学校里演童话剧,她都是自己举手要演公主的,从来不怕困难。只不过她长得惊人的漂亮,即使她不表态,公主的角色也多半落在她头上。
然而年年演公主也没多大意思,总是要躺在那里等着王子拯救,一闭眼就是好久,醒来也没有多少戏份。后来就主动和老师说想演王子,或者演骑士。反串一下,倒演得也很好,挥舞着道具剑击退敌人比干躺着有趣多了。
从小长到大,这股莫名其妙的自信也不知道从哪里养成的。
谭以声看她一直盯着自己的鸭舌帽看,像出了神,还以为她是对自己的帽子感兴趣呢。这顶帽子他确实也很喜欢,是国外一个小众潮牌,帽子顶上缀着细巧的铆钉,链子垂下来的时候酷酷的。
和谭以声平时展现在大众眼前的风格不是很搭,但出奇的有种反差感。
他把帽子往溪亭面前推了推,“你想试试吗?”
溪亭收回了目光,晓得他是误会了,也没有多说,只把那顶鸭舌帽拿起来,用手指勾着,转了两个小圈。
复端详了一阵,笑着道:“还是你戴着吧,我戴太奇怪了。”
说着,开玩笑似的,又把那顶帽子扣回谭以声脑袋上,轻轻往下一压,然后扭过头对廖一醒说:“看吧,他戴还挺好看的。”
仅仅是一个微小的动作,谭以声却像没反应过来似的,愣了两秒。片刻之后,被帽子遮住的耳根全红了,快要烧起来。
女孩子突然凑近的时候,也带来了一股子冷香。并不甜腻,也不似沐浴露的味道,更像是她本身的香味,近乎于一种梅的调性。让谭以声不由联想到小时候学过的一句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她浅浅的一句夸奖,都在他心肺上烫出一个印记。谭以声坐立难安着,好一会儿才克制住自己脸上的笑。
廖一醒在一旁看得无语,不知道翻了多少个白眼了。
他看向溪亭,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溪亭又似乎全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让青春少男春心荡漾的举动,只是很奇怪地问谭以声:“快开饭了,你要一直戴着帽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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