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后,南宫旭带着几个家生子,出发前往衡山参加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
跨骑自东突厥购买来的上等白马,腰间悬挂宝剑“龙吟神音”,衣袂飞扬之间,尽显风流洒脱,谁见了不得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声“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南宫旭骑马走在前面,锦衣玉冠,卓尔不凡,他身后则跟着一名手掌宽大的中年人。
中年人名为南宫辰,乃是南宫家旁支明面上第一高手,其苦修昆山掌三十年,掌法以势大力沉著称,实乃江湖宗师一级的人物。
此番南宫旭正式步入江湖,去参加刘正风金盆洗手大会,南宫震便将他派来保护南宫旭。
作为南宫家未来的继承人,哪怕南宫震不怎么喜欢南宫旭,也不能刻意压制南宫旭,免得让外人看了笑话。
像南宫家这种顶级世家,最是看重脸面,什么都能丢,唯独脸面不能。
何况派南宫辰跟在南宫旭身边,是老祖母叶曼青的命令,南宫震也不敢反对。
而那几个家生子,从好几代以前就跟随南宫家,都是绝对的自己人,对南宫家忠心耿耿,即便要他们为南宫旭挡刀,他们也会毫不犹豫。
一行人赶往衡山,反正时间还早,南宫旭并不着急赶路,一路慢悠悠的前行,顺便找个山贼土匪,练剑!
南宫旭的剑法很高,七岁便学会了南宫家收藏的所有剑法,包括天龙十七式,达摩剑法,南海剑法等上乘剑术,天赋不可谓不高。
论剑法之精湛,南宫家当代无一人能比得上南宫旭,哪怕是他父亲南宫震也不行
但南宫旭的剑法虽高,却从未见过血,缺少一往无前的果决。
江湖上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没见过血的剑术,杀猪还凑活,杀人,根本就是搞笑。
所以,南宫旭需要补足自己剑法杀气不足,出招不够果决的缺点,那些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山贼土匪,正好给他喂招,以血养剑。
从杀戮中养出来的剑,方可真正无坚不摧,一往无前。
现今成名已久的剑客,如西门吹雪,叶孤城,谢晓峰,燕南天,燕十三等辈,哪个不是身经百战,从杀戮中练出举世无双的剑。
南宫旭现在便是效仿前人,欲以血证剑,淬炼剑之锋芒。
某日,天色已晚,一行人路过一荒野小村,欲找个地方投宿下榻。
“老丈,我等途经此地,可否收容我等一夜,让我等也好有个下榻之地,我等当有重谢。”
南宫辰上前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很是客气的对主人家说道。
开门的老人家看了南宫辰一眼,又看了看月下身影模糊的南宫旭等人,许是看出了南宫旭一行人没有恶意,便说道:“重谢就不必了,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且进来休息一晚吧!”
“多谢老丈。”
进入老人的家中,老人热情的给众人倒了一碗水,尽管家中无甚好东西招待,但这份热情,已弥足珍贵。
南宫旭等人也不嫌弃,将碗中水一饮而尽。
这年头,家中能有茶叶的,多半都是小有家资,似老人这般普通农家,平日里可能吃饱都难,哪有余钱购买茶叶。
放下带着几个缺口的土碗,南宫旭四下看了看,只见老人家徒四壁,家里除了一个老伴,再无其他人,忍不住问道:“老丈,家里只有你和这位婆婆了吗?”
“唉......”
似乎是被戳到了痛点,老人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
“公子有所不知,小老儿本来有一个儿子,可前些年去参军了,不幸死在了战场上,如今只剩下我与老婆子相依为命,日后连个养老送终的都没有。”
说着,不禁潸然泪下,老来丧子,人生之痛,莫过于此。
南宫旭微微沉默,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句话,竟戳到了老人的伤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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