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元二十一年,春。
天气总是阴雨绵绵,丝丝细雨飘入土地,山野间放佛都笼罩在细雨之中,无声无息的罩上一层薄纱,泥地里的绿色也好似感受到了雨水的浇灌,迫不及待的冒出绿枝。
在青阳镇最贵的酒楼华清轩的二楼包厢内,身着粉裳的小丫鬟站在一位老人后面,悄悄的抬眼看了一下老人对面的姑娘。
姑娘看着很年轻,应当过了及笈不久,面容精致如画,皮肤白皙如玉,虽然身着粗布麻衣,却不像这乡野中能生长出来的姑娘,倒像是京城中世家养出来的娇娇女。
不过也确实如此,谁都没有想到,户部侍郎家丢失了十六年的嫡长女,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村的找到了。
沈枝遥手中举着茶杯,透过茶杯升起的袅袅雾气,看着对面的老嬷嬷,雾气缭绕,人脸也在这影响下看的不太清楚。
她垂下头,手指无意识的在茶杯边缘摩擦,意识却回到了六天前。
六天前,风和日丽,太阳斜斜的挂在天边,透过云层折射下一丝温暖,却也不咄咄逼人。这样好的天气,最适合出门了。
沈枝遥看着家中被父亲消耗无几的珍贵药材,联想起这几日父亲忙碌的身影,夜中在油灯下配置药方的模样,她看着手腕上的银镯子,心中有了一些想法。
随即,她换好衣服,带上钱袋子便出了门。
手腕上的银镯子是出生时便在她手上的,说起它的来历,父亲总是模糊的一笔带过,但无论家里多么的揭不开锅,她每次想将这银镯子卖了,父亲都拼命阻拦。在她一番死缠烂打之后,父亲才说道,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
母亲,一个很陌生的称呼,她从来没有见过母亲,但是在父亲的描述下,她的母亲是一位天仙似的人物。要不说怎么能生出这样一位貌美的女儿呢。
沈枝遥的容貌在青阳镇是出了名的好看,乡镇中的人大多没什么文化,也说不出什么优美的夸奖,每每看见沈枝遥,脑子里想了好久也只憋住“天仙下凡”这四个字。
路程很短,她没走多久便到了镇上。
青阳镇虽然是小镇,但地处江南,也是个风景宜人物资富庶的好地方。街上热闹非凡,春日的雨总是缠缠绵绵,难得这样的一个好天气,街上显得格外热闹。
沈枝遥径直往前走,暖风和煦,拂起了她的发丝,微光照耀在她的脸上,显得皮肤格外白净。
街边上的一些闲聊的老妇人,看见如此场景,也不禁感慨:“这沈郎中倒是生了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就这幅容貌,怕是嫁给县上的大官都是说得过去的。”
“哎呀,要我说,县上那些大官年龄都不小了,没准这姑娘的好运还在后面呢。”
“谁说不是呢。”
耳边的声音趁着微风也传入沈枝遥的耳朵,她也不甚理会,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今日出门是为了将这银镯子拆开拿去卖了,银镯子其实是两个,做镯子的人将两个镯子的接口衔接在了一起。
她牢记父亲的嘱咐,不能将镯子卖了。嗯,卖一半应该也行吧,也不算违背父亲的话,母亲若在天有灵,也一定会支持她的想法的。
拐了几个弯,便走到了当地的金宝阁。
金宝阁是青阳镇出名的商楼,既可典当物品,也可购买物品。当下京城流行的东西,凡是过个三四天,金宝阁就能从中得到货源来进行售卖。
金宝阁的老板姓金,镶着几颗金牙,浑身上下也都是金灿灿的,是青阳镇远近闻名的商户,没什么其他爱好,就是喜欢金子,视钱财有如生命。
金老板见沈枝遥掀开帘子走了进来,脸上立刻挂上了笑容:“哎呦,这不是沈姑娘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沈郎中在几年前曾医治过金老板的母亲,并一直帮她调理身体,故而金老板每逢看见沈枝遥,都格外的客气。
“金老板,我今日来是想典当一件物品。”沈枝遥边说边讲镯子脱下来,递到他面前,“便是这个了,只不过能否请金老板帮我将这接口弄开,我只当一半。”
金老板感到了诧异:“只当一半?这..这只当一半不太好当呀。”
“您先瞧瞧看。”沈枝遥往前递了递镯子,说道。
金老板半信半疑的将镯子接过,原本只打算随意看看没当回事,毕竟沈郎中家中条件他也都清楚,定然是寻不出什么好东西,不过看在曾经救过他母亲的份上,多给些银钱也不是什么问题。
金老板拿起镯子随意的翻了翻,突然,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令他很震惊的东西,原本绿豆大小的眼睛瞬间瞪大,嘴角旁的胡子好像也耸立了起来:“这这这,哎呦我的天!”
金老板立刻将这个镯子凑到油灯下细细观察,小眼睛眼神一转,摸了摸下巴,转过来同沈枝遥说道:“咳沈姑娘,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不如这样,你将这一整个镯子全部卖给我,我给你三十两银子怎么样?”
说完将手一背,一幅自信的模样,似乎相信沈枝遥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沈枝遥扯了扯嘴角,说道:“金老板莫不是看我年轻好骗?还是见我一个小姑娘便随便报了个数哄骗我?若是三十两,这镯子我便拿走了。”
她其实也不太清楚这个镯子值多少钱,但看着金老板刚刚欣喜万分现在又装模作样的表情,便也懂了,这镯子应该不是凡物,至少肯定不止三十两。
但内心也浮现了一些疑虑,从前家中,这么富庶吗?竟舍得拿几十两银子就为打造一个镯子。
不过此时也不是考虑这个事情的时候,待她回家后再问一下父亲。
“沈姑娘啊,你知道我的为人,我怎么会骗你呢?这样吧,看在沈郎中的份上,我多给你十两银子!四十两,怎么样?这个价格,出了我这店,其他地方可卖不着这么多钱了。”
金老板挥了挥袖子,同沈枝遥说道,小眼睛转了一圈,又说:“再说了,我这些年走南闯北,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这个镯子,不值一提不值一提。若是你不卖的话,那边算了吧。”
呵,蛮嘴谎话的老狐狸。
“若是如此,那我也只能...”沈枝遥懒的同金老板白费口舌,她伸手准备将镯子拿起来,此时,门外进来了一位老妇人。
老妇人身着灰绿色和蓝色交织的长褂,满头银发一丝不苟的梳在后脑勺,手中拄着一个拐杖,虽然苍老但不失威严。
“这位夫人,欢迎欢迎。”金老板一见老妇人,便立刻向前谄媚的迎接。
这位老妇人一看就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这等风范,青阳镇也没见过,莫不是哪里的大人物家的主母出来了?
“这位老板,我来是想典当快玉佩。”
老夫人拄着拐杖,旁边的丫鬟搀扶着往前走,“湘竹,将玉佩拿出来给老板瞧瞧。”
说罢,旁边的丫鬟从荷包中掏出一块玉佩,与此同时,沈枝遥早已将镯子重新带到手上,对金老板说道:“金老板,既然你不愿诚心与我做生意,那我便告辞了。”
老妇人闻声转头,看见了身前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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