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莫的,我们临家的事还用不着你一个外人多嘴!”临邑似乎被气的不轻,在他的记忆当中,仿佛没有人敢违逆他。不过,他怕是忘了,在临家,我才是家主。
我走过去,拍了拍秦云慕的肩又指了指弄堂方桌旁边的一把椅子道:“慕儿,把椅子搬过来。”他点点头,径直穿过临家人,将太师椅搬到我身后,院子的正中央。
我坐了下来,并点燃了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隔着墨镜瞥了一眼站在弄堂上的几人,把玩着手里的枪,颇为戏谑的笑了笑,抬起枪口将方才骂我野种的人一枪毙命。
“临将!你戕害同族,不配为家主!!!而且临家从来没有女人当家的规矩!”临邑高声道,这张扬的劲头可不像他。
听见这话,我对秦云慕做了一个“杀”的手势,便自顾自的抽起了烟。
我当不当家主,配不配当家主,从来不是性别决定的,更不是临邑这个该天杀的东西决定的。
他们似乎都忘了,我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那好,我便让他们记住这一天,Für immer(德语:永远)
秦云慕将临邑从弄堂之上扯下来,一脚踹在临邑腿弯处,我听着临邑从一开始的怒骂到求饶,轻轻抬手,听得一声枪响,一切又归于沉寂,满堂噤若寒蝉,落针可闻。
沉寂半晌,那些人才如同大梦初醒一般杀过来,我又点燃一支烟,叼在嘴里,拔出黑麒麟,挽了一个刀花将眼前的一个临家人一剑封喉,鲜血顺着刀尖滴在地上,唤醒了一些尘封已久的记忆,那些被血色覆盖、让恨意爬上心头的记忆。
恍然间,我仿佛又看见了白衣染血的三哥在远处看着我笑。
此刻,我杀意更深,胯骨上的青黑色小蛇纹身蔓延开来,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染血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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