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玛斯有个习惯,喜欢在傍晚的时候,去城堡下城区的晚市逛逛。
因为这个时候,很多农妇会把自家丈夫,白天出门带回来的农产,拿到集市上摆摊。
既能为家里换来资粮,又能打发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辛多度的市集分为两个,早市和晚市。
早市,一般都是商户成规模的物资交易;而晚市,都是散户。一般也赚不到什么钱,大家更多的是互通有无。
但比起早市,还是晚市对汤玛斯更有吸引力。
他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晚市上,竟然有农户,会出售草药。
虽然城堡里有专门的人,负责草药的供应。但有的时候,某一种的草药消耗太快了,来不及等后勤补上,可能就又要用到了。
这个时候,这些散落在外的草药,无疑是极其珍贵的。
甚至有时候,还会出现特别罕见的草药。罕见到,即使是皇室,一年也收不到两株。
谁能体会到,当汤玛斯看到,那么珍稀的草药,被不识货的农户随意的掺杂在,一堆普通的草药里时,那种心情?
说是痛心疾首,也不为过!
所以,为了拯救这些被埋没的宝贝,也为了充实自己的草药储备。
汤玛斯渐渐养成了,每天没事,来晚市逛逛的习惯。
“汤玛斯,来看看啊,今天刚采到的新鲜草药!”
一到市集,跟汤玛斯混熟了的摊贩,都在热情的邀请汤玛斯,到自家的摊子上看看。
对这些临时摊贩来说,汤玛斯可是难得的优质客户。
出手大方不说,还总爱买一些,常人用不到的东西。
这样她们既能跟别人互换物资,也能从汤玛斯身上赚到一些铜币,然后拿着铜币去早市上买一些比较实惠的东西。
而对于汤玛斯而言,只是花一点平时用不到的金钱,就能换到自己想要的草药,这简直太划算了!
所以,这波是双赢。
“这是?”
汤玛斯本来蹲下来,打算看看草药的。
但视线却被一旁,一块白花花的肉,给吸引住了。
下意识的将肉块拿了起来,一股诱人的香气萦绕在鼻尖。
汤玛斯动了动下巴,忍住了想要一口将其吞下的冲动。
“嗐!你说这个啊?
我也不知道,听我家那口子说,是在河边捡到的。
你要是想要,给你算便宜点,十五个铜币怎么样?”农妇捋了捋头发,有些不自然的说道。
这年头,黑面包都要五个铜币。十五个铜币买一块成人巴掌大的肉,其实不算贵了,节约点能吃好几天呢!
要知道,正常市场价,一斤啰啰肉是二十个铜币。
跟汤玛斯现在手里这块,也差不到哪里去。
农妇之所以卖这么便宜,一是这肉来路不明她不敢吃,二是肉块没法长时间保存,谁知道这肉已经放几天了?
要是砸在自己手里岂不是亏死了。
所以她才降价卖,真要是卖了出去,到时候出了问题,也不关她的事。
她都说了不知道,捡的,是顾客自己非要买!
“十五吗?给我包起来吧,闻起来蛮香的。”汤玛斯随口,将自己的感受说了出来。
没想到,却换来了农妇的质疑:“香?哪里香了?
汤玛斯,你不会偷偷喝致幻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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