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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2363字

在乐城中央公园正门的右边,有一个小纪念馆。纪念馆小广场右边,有一个常年卖三鲜炒粉干的饭摊子。摊儿主是一个戴眼镜的,文质彬彬的瘦老头子。这样文静的摆摊子老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老头有一个怪脾气。每次出摊儿和收摊儿都要把小广场,甚至纪念馆的台阶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

我每天都在公园里晨跑。每次都会看见这个老头。有时候,在家里顾不上吃早饭,也会到老头的摊子上买一碗炒粉干。说实话味道一般,只是碗里的虾干是洞头海岛上的,味道比较鲜美。

一个星期天,阴云的天好像要下雨。等我晨跑完正准备走出公园,下雨开始。我只好就近到纪念馆躲雨。星期天闭馆。我站在纪念馆大门口的遮雨檐下。一会儿那个炒粉干的老头也收了摊子,和我一起站在遮雨檐下躲雨。

小雨,一会儿就停了,一会儿就停了。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解释。因为实在无聊,我就有一搭无一搭地问,老师伯,您在这里摆摊多少年了?

老头啞着嗓子说,从这个馆开馆就在这里了。

这个馆是纪念谁的?我侧脸仰头看一下纪念馆的牌匾,上面写《易菲菲纪念馆》。

这个易菲菲是谁呀。

老头子说,她呀,她越剧演员。她唱得可好听了。就是《琵琶记》里的那一段最好了。

我问,她一定是明星了。不然,怎么会有人盖这个纪念馆呢。听说她年纪轻轻就死了呀。

老头子说,都怪我,都怪我,是我冤枉她,伤她心。

我不屑地看了一眼老头,心里想,明星死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只是一个卖炒粉干的老头。我扭头看另一边,不再理这个爱吹牛的老头。可是老头却好像被压抑过久的洪水,一旦找到了缺口就汹涌而出,根本不会停歇。

她唱歌很好听的。从小就喜欢唱,最喜欢唱越剧,都是从电台里学的。她记得可准了。

她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外婆住,没有钱上学。我就把学过的课本给她,教他识字。她喜欢唱。我就把吃早饭的钱省下来了,给她买一个收音机。她高兴死了,抱着我跳啊跳啊。我可开心了。后来,我上了高中。我让她给音乐老师唱一下。那个音乐老师听她唱完嘴巴大大地都合不拢,说她这样的天赋,如果被埋没了我一定是有罪的人。

我开始不上学,去工地打小工,赚钱给她请文化馆的老师辅导。老师说她特别适合唱越剧。如果不去戏剧学院学习就是我的罪恶。我把自己住的房子抵押了,给她缴了上戏剧学院的学费。她搂着我的脖子哭呀哭呀。我知道她爱我,我也爱她。可是没有越剧,她不能活。

离开的那一晚上,我送她到火车站。她外婆对我说,孩子,学不出来她会伤心的。可是万一学出来了你会后悔的。

我说,外婆,我不会后悔的。我爱她。什么结果我都是愿意的。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只是会写信给我。知道她吃了很多苦,也很用心。老师也鼓励她。我为了多赚钱,找了一个饭店做厨役,把赚到的钱都寄给她。

她毕业了,留在大城市发展,那里的机会多。她外婆也搬到那里和她一起住。她开始有一些名气了,到处去演出。

我离开饭店,自己做店铺摊子。我知道她最喜欢吃炒粉干。以前每次送她去文化馆辅导回来的晚上,她都要在街口的摊子上吃一碗炒粉干。看着她吃得那香香的样子,我都希望自己变成一碗炒粉干。

她的来信越来越少,越来越短。后来就是她外婆代她给我回信,说她很忙很累。但是为了成功还要再努力几年。她说等她成功了,我们就结婚。我知道了有多开心呀。可是亲戚朋友都说她变了,不会和我结婚的。我不信。

已经整整五年了,我和她没有见面。我也太想她了。正好店铺要拆迁,我有了一段空闲时间。我要去见她。我特意带了一编织袋新鲜的大荆粉干,我要给她做三鲜炒粉干。她一定喜欢的。

我做轮船一整夜,到了上海。虽然很累,可是我很兴奋。我马上去找她。上海太大了,太大了。我按照信上的地址找了整整一天,直到晚上才找到她的公寓。

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漂亮洋房,门口有两个大门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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