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理事?”叶自敏满脸堆笑。 程月有头也不抬:“出去。” “你看看你这人,怎么这么不亲切呢,我这不是给你送咖啡来了嘛。” 程月有这才看向他,看着他手里那杯黑色的液体,头疼,看着是他端着,就更头疼,于是在他接近自己前开口拒绝,“你别送过来,放那儿就行。” 肖秘书煮咖啡的技术,实在够差。第一次喝到,又涩又苦,她简直想吐出来,然而肖秘书却一脸期待地问她味道怎么样,说这是她调到理事办公室后,听说理事喜欢喝咖啡,所以在网上找的教程学的。“我昨晚还特意跑去超市买了一盒咖啡回来练习,结果太困了洒了一地,收拾了大半夜……”肖秘书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于是程月有就说不出什么否定的话了。她只是脸看起来冷,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还在读书的时候,她住学校,睡的上铺。偶尔爬上床后发现耳塞没拿,即使室友就在下面,她也从不会让别人帮忙递东西,宁愿再爬上爬下自己动手。她骨子里一直就是一个害怕麻烦又不愿意给别人找麻烦的怂包,所以以前边卉总是教她,不要总低着头,走路的时候背一定要挺直,看起来强势一点就不会总是吃闷亏了。没想到等边卉离开了,她居然还真的学的有模有样了。 可毕竟是空有架子,到现在她都没能给肖秘书传达出真实反馈,只说了两次她喜欢喝甜的,结果肖秘书之后送来的就是又甜又涩的怪味咖啡。程月有不好直接打击她,只能期盼着勤能补拙,肖秘书有一天能贯通煮咖啡技能,给她端一杯能入口的。 “这儿?”他指了指办公室中间的茶几,“那我就放下了。”随后顺势躺在了沙发上。 “你今天不用工作?”程月有看他分明是做好了赖在这儿的打算,提醒他。哪怕是挂闲职也要做足样子啊。 “今天?不用啊。我请假了,和老板说了,得趁着新闻余热还没散之前出去找找对象什么的,不然这钱不是花得太不值当了。” 是啊,受老爷子器重的二公子,工作这种事不都随他自己高兴,想起来了去公司转两圈,觉得无聊了就前呼后拥一帮酒友,叫上一群美貌女郎,及时享乐,潇洒不羁。哪里需要像她这种雇佣工人,勤勤恳恳工作,不被需要了就一脚被踹开,像泼一盆水似的恨不得把她泼进下水道,永不相见才好。 程月有讥讽的话到嘴边,但不免觉得自己现在这种心境实在是幼稚可笑,居然对着叶自敏生出了些羡慕嫉妒,十足的小心眼。 “那二公子是不是应该从这儿出去,找您的对象呢?” 叶自敏一直等着她呢,这时翘起了头,勾着嘴角看她,“我这不是找到了嘛。你只要开口说声好,我们立马去领证。” “如果二公子知道在哪儿能领到‘禁止闲杂人等靠近’的证,麻烦您通知我一声,我一定配合。” “那大小姐可能要失望了,能和我领的,只有一种‘一生一世’的证件。领完后,闲杂人等变枕边人,不止靠近,亲近也可以。” 皮厚。不要脸。程月有在心里骂他两句,嘴上却还试图和他讲道理,“二公子,你相貌家世样样都好,又年轻有为,为人大方处事积极,要想结婚,哪家的好姑娘不愿意答应,何必在我这儿做无用功,浪费彼此时间?” 叶自敏听着她前半段那几句夸奖,笑到眼睛只剩一条缝,又听她后面的话,认真思考了一番,“所以我也很纳闷啊,我这么优秀的一个单身男青年杵你跟前,你怎么就不心动呢?”他爬起来,靠在沙发背上,来回打量她,“你打算一个人孤独终老?或者定志一辈子为程氏奉献?你是这么想的,你爸答应了吗?我可是听说他早就做好打算,连股份也开始往儿子名下转,只等着儿子一毕业就接手程氏。你还要耗几年?等到三十岁?三十一岁?到那个时候,你手里能抓住什么?程氏百分之几的股份?” 程月有看着他。叶自敏虽然还是一贯笑着的样子,眼神里却透着一股平静,略抬高下巴回视她,仿佛是在给她预言后世的神明。 “叶公子说完了没有?”程月有声音没有起伏,问他。 “没有,程小姐想听?”叶自敏点燃了根烟,吞吐着云雾间,继续说着,“或者你在三十几岁的时候想通了,可是身边没什么门当户对的对象,于是下嫁了个看起来老实的男人。结婚不到一年,嫌你年纪大性格差,拿着你的钱在外面玩女人。你一个人投身工作,做着没有实权的名义上的理事,做到五十岁退休,以为能过个清闲日子,家里的钱被你那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公散得差不多,债主还堵上门来要债,卖掉手里唯一值钱的股份。好不容易堵住窟窿,小孩又到结婚的年纪,闹着拿不出聘礼或嫁妆就去自杀,你卖房卖车也凑不够钱,没办法只能低头去求唯一的亲人。求他念在血缘关系上帮你一把,最后打发给你十万块,说已经是仁至义尽。命好的当晚气死,命不好,活到八十岁,住在阁楼小房间,做饭打扫,给重孙洗尿布,天天受着白眼埋怨,骂你老不死。骂到你八十八岁,终于得偿所愿,连两滴眼泪都不挤,你今天死,他们明天就把你的东西全部扔掉,阁楼腾出来给狗睡。” 说完之后的叶自敏,笑意已经完全消散了,蹙着眉,一张脸阴沉起来,不知道的人铁定以为刚才那么长一串话是程月有说来挖苦他的。 程月有觉得他应该去写剧本,拉几个老戏骨来演,八十集,黄金档,播给三姑六婆来看,播完后立马深得街坊阿婆心,日日找他来吐苦水,从此浪荡公子变知心人。叶氏说不定还能开发副业,往影娱方向发展。 “所以我现在应该立马求着二公子娶我,赶在年前结婚,从此扮演二十四孝好儿媳。不仅长辈前要温顺恭良,还要对二公子带回家的玫瑰牡丹月季,姐姐妹妹,笑脸相迎,进门都是一家人,哪管背后有没有人嚼舌根。捱个三四年,拿着二公子给的报酬拍屁股走人。三十一岁,手里的股份折作现金,找一个有山有水没有熟人的地方过接下来的一生。因为脑筋死,想不通,到三十四岁,实在觉得生活无趣至极,决定一死了之。临死前回想起生前唯一值得称赞事迹,就是帮助二公子达成心愿,也算是积了功德,欣然离世。” 烟味飘散到她这里,程月有站起来开窗通风。一转身,发现叶自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她身后,立马退出了一段安全距离。 叶自敏左手撑在窗台上,右手夹着烟,吸一口,用鼻子出着气,斜斜散散地放松着站,也是英气得很。他抬眼看她,又笑起来,“大小姐如果愿意下嫁,什么牡丹月季通通拔走,连棵草也不留,只养你一株水仙。别说五年,五十年也不嫌长。” 二公子嘴真是甜,哄起人来声音沉沉,眉目里都是深情,多看两眼都让人头脑发昏,怪不得沈小姐会发痴呢。可惜程月有不是沈小姐,她惜命,所以分得清真假。 “果然熟能生巧,二公子台词念得多自然就念得好。可惜我还要工作,没时间好好欣赏这出戏。”程月有说完拉开椅子坐下。 叶自敏站她斜后方,专心看她挺得直直的背。她头发长,有一缕搭在胳膊上,随着手部动作微微抖动。叶自敏突然想过去给她顺好毛,但站了一会儿,也只是熄灭烟重新躺回了沙发。 程月有埋头处理文件,心里却有些烦躁。叶自敏虽然故意说得夸张,但是有些事她还是有所感知的。比如程广之近来开始有意抽走她手头的工作,原本负责的好几个项目被分派给其他人,只留下她极力争取的福金湾的小工程在跟进。 程广之的心思她大约能猜得到,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于公司而言,她可有可无,没必要费心费力,还不如聪明点抓住叶自敏来得实在。女人一生的依靠总归是男人,不是吗?程广之说这句话的神态语气,光是想想,就让她反胃。 也是程广之出生的时代不对,如果晚生个一百年,家长包办婚姻的社会,哪里需要绕这么大弯来警示不听话的女儿,直接拍板决定,连夜把她卖掉,也不枉养了她二十几年。 社会进步,真是让程老先生失望啊。偏偏养的这个女儿,明面上从不顶嘴搞对立,实际上不知孝道为何,巴不得看他心不舒气不顺。 然而没有解决办法,只能慢慢耗下去。程月有没所谓,她有的是时间和耐心,大不了被程广之每天念一念,被叶自敏偶尔烦一烦,反正已经过了两个月这样的生活了,看谁能撑得过谁了。 她在这边小心思丛生,那边叶自敏起了个大早,现在倒是不挑地方,睡着了。 他个子太高了,沙发完成盛不下他,又没有很大的空间供他缩腿,所以他几乎是半条腿拖在地上的,手机盖在脸上。 程月有探了个头去看他,只能看得见露出来的一截干净的颈线。 还能找得出比叶自敏活得更潇洒的人吗?她看难。 看了看手表,到了会议时间,程月有出去后轻轻带上门,走了两步,还是退回来叮嘱了一下肖秘书,让她“看好门,不要让别人进去了,你也别进了。” “叶先生,还在里面呢?” “不在。” “我一直在这儿……没见他出来啊。” “哦,他跳楼了。我现在去报警,你保护好现场。” 肖秘书眼角抽搐,没想到不苟言笑的理事还会开玩笑,而且居然是这种类型的玩笑。 会议一个半小时后结束,程月有回到办公室时,叶自敏的手机已经滑在地上了。屏幕朝上,所以她能清楚看到一个名为“吃饭”的闹钟正在试图叫醒主人。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优秀生存能力。 叶自敏伸了个懒腰,从地上捞起手机后,把闹钟关掉,“我梦到你了。我梦到我送你花,你可高兴了……”他坐起来,还没有完全恢复精气神,带着点迷糊地转过头去盯着光秃秃的办公桌,“果然!梦和现实是相反的!” 程月有想起上个星期他过来的时候带来的那个宝石蓝的半透明花瓶,瓶身上有凸起的兰花花纹,倒是挺别致的。可是拿在他手里,再配上一枝玫瑰,怎么看都是暗含着让人浮想联翩的意味,当然要扔。本来对着自己并不感兴趣的异性,对礼物的拒绝也要像对待感情那样,干净利落。 “所以你不要再送奇奇怪怪的东西过来,我不要,最后都是浪费,可耻。” “你也太不解风情了,都是我的心意,怎么能说‘奇奇怪怪呢?’”他反驳,见程月有并不理他,又换了个话题,“一起去吃饭吧。” “我不饿。”其实是不愿意和他一起。 “虽然有情饮水饱,可是饭还是要按时吃的,对身体好。”叶自敏乐乐呵呵。 程月有下一句就要赶客了,门外响起了一声敲门声,肖秘书打开门后侧过身,让身后的程广之进来。 “自敏来了啊。”程广之满面微笑,少有地显露出几分长辈的慈爱,“我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叶川兄肯定很欣慰,有你这么争气的儿子。” 叶自敏这时完全不是早上在程月有面前感觉到尴尬的状态,对程广之的夸奖全然接受了,还有来有往,顺带着夸了程月有,“我爸也羡慕程叔叔,经常在我面前说您有个能力强的女儿,以后能帮到您不少。” 程广之看了一旁低着头的程月有一眼,没有对叶自敏的话做出什么明显的情绪上的回应,只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这孩子啊嘴上话不多,可是性子傲,你可不能太常夸她。对了,自敏,让月有带你去吃饭吧,时间正好。” 叶自敏忙不迭地点头,“程叔叔也一起吧。” “我和人约好了,有事要谈,就不打扰你们了。我们晚上再好好聊。”程广之还不放心,又叮嘱了一遍程月有,“你下午也没什么大事吧,那和自敏吃完饭在哪儿逛逛也好,不用急着回来。” 程月有只轻轻地点着头。等程广之一离开,叶自敏就像一只猫一样贴过来,满是要乞食的讨好,“你带我出去吃饭吧,我好饿。” “你有手有脚不会自己去吃饭?为什么要我带你去?”程月有回敬他一句,但知道依着叶自敏的脾性会一直缠着她,所以语气又放软了些,“这里吃东西的地方多得是,你自己找。” “我想吃的东西这里可没有,”叶自敏靠近她,“所以才要和你一起。”他这次不像之前以一种无所谓的玩笑心态在和程月有闲扯,反而更像是在哀求,眼神里还带着些怕被拒绝的闪烁,“就这一次,下午,不,接下来三天我肯定都不来烦你。” 今天是周三,三天意味着这个星期剩下来的四天她都不用再见到叶自敏,倒也是一桩划算的买卖,不过程月有也算半个商人,本能之一就是讨价还价,所以她又加了自己的码,“一个星期。” 叶自敏眯着眼睛,思考了两秒后喜笑颜开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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