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米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南无的归来,竟让她的生命里出现了一连串匪夷所思的,前所未有的第一次。 为了给他补充营养,她第一次走进了又脏又乱的菜市场。为了给他做一顿可口的饭菜,她第一次围着围裙连续窝在厨房里三个多小时。为了让他的肺部少受污染,她第一次下定决心戒掉了多年的烟瘾。为了哄着他多吃一口饭,她第一次把以前最不屑使用的撒娇卖萌都用上了。为了鼓励他重新接受医生的治疗方案,她第一次像哈巴狗一样对他摇尾乞怜了。为了全心全意的照顾他,她第一次换掉了手机号码,果断地和以前的花天酒地彻底的告别。 甚至连阿森,都决绝地不再联系了。 这要搁以前,有人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都装不出这么贤淑温良,乖巧可爱的样子来。 南无把她的变化尽收眼底,感叹地说:“小米,早知道一场病都可以让你这么脱胎换骨,我就应该早点生病才好。” 安小米闻听此言,春风拂面似的笑容跟遇到了南极寒流一样,“嗖”的一下就冻结了,她哆嗦着嘴唇,咬牙切齿地骂:“南无,你他.……。”她使劲咬着嘴唇,终于把下面那句“你他妈的是傻逼吗?什么玩笑都能开吗?”的话给生生吞下。 现在的南无,苍白消瘦的跟一只摇摇欲坠的纸鸢一样,他再怎么言语不忌,她都舍不得责怪他。 叹口气,她浅笑嫣然地说:“亲爱的,你真幽默。” 可就算如此的谨小慎微,南无头疼,流鼻血的次数却还是越来越频繁了。为了怕她担心,他开始有意隐藏,头疼难忍的时候,就用手使劲儿地抠墙,而流鼻血的时候,他就借口上厕所,直到鼻血清理的差不多了,才没事人一样走出来。 这些事情,安小米其实都很清楚,但他演,她也没事人似的陪他演。 其实走到现在,南无已经很满足了。上天仁慈,已经让他在安小米难能可贵的温柔中,度过了近一个月的,如诗如画般的梦幻生活,他哪里还敢太过贪婪地奢求更多?他觉的自己也是时候适可而止,全身而退了。 那天夜里,自知时日不多的南无轻柔地吻了吻犹在睡梦之中的安小米,起身,穿鞋,像抹幽灵一样飘然下楼,很快就被浓重的夜色吞没。 走到街道拐角的时候,他站定,回头,准备再看一眼魂牵梦萦的熟悉街道。 可他刚转过身,整个人就愣住了。 安小米穿着睡衣,赤着双脚,正悄无声息地跟在她的身后。惨淡的路灯之下,她形销骨立的样子,比他还像一个幽灵。 南无快走两步,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心疼的埋怨:“小米,你怎么跟过来了?你怎么连鞋子也不穿……?你是不是傻了?” 安小米一把推开他,冷冷的说:“南无,不用再这么假惺惺的了,你不是要走吗?你尽管走好了,反正你记住,你活,我就活,你死,我就跟着死,我安小米这一辈子,跟你耗定了。” 南无叹口气,“小米,你这是何苦呢?你应该知道,我留下来,非但不能给你带来幸福,反而还会拖累你。” “南无,你知道我安小米的脾气,一旦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还是那句话,你活,我就活,你死,我就跟着死。” 南无太了解这个女人的刚烈性情了,他妥协了,害怕了,再也不敢用这种一走了之的方式来换取自我解脱了。 两个多月后,广州市那位著名的脑科专家告诉安小米,南无的病情仅仅靠颅内减压的方式已经不能控制了,建议他们去香港做手术,据他说,香港的玛丽医院可以进行开颅手术,术后风险要比大陆这边降低百分之五十。只是,费用贵的吓人。 告别那位医生后,安小米独自回到了小洋楼。这座小洋楼,是八年前她用自己全部的积蓄作为首付贷款买来了。她太喜欢这儿的格局了,独门独院,幽静,气派,是她从小到大都想要拥有的豪宅。 后来,她认识了阿森。除了当情妇讨他开心外,还为他当公关连续拿下了好几个大客户,阿森一高兴,就替她把这座小洋楼的尾款全部付清了。 正式搬过来的那一天,她还在小洋楼的门前郑重地拍了一张照片,并大声地告诉自己:“安小米,从此以后,这座小洋楼就是你的家了,你就是死,也要让这座庞然大物当你的水晶棺材。” 她原本以为,生命中最难以承受的悲哀,就是被人从这座小洋楼里驱逐出去。可现在,她才猛然醒悟,原来,这些生不能带来死亦不能带走的身外之物和爱人的生命比起来,轻飘飘的几乎没有一点分量了。 * * * 一切准备就绪后,赵小明他们就准备启程回杨军的老家湖北结婚了。 杨军要面子,好歹也是个小老板了,怎么还能像民工一样挤火车呢?所以,他提议坐飞机回去。赵小明也没有反对,既然结婚,奢侈一次又何妨?而赵大明更是心中窃喜,既有钞票拿又有免费的飞机坐?这美差到哪里找? 可他们刚来到飞机场,杨军却发现自己新买的三星手机丢掉了。那款三星手机是杨军的装逼神器,足足花了三千大洋呢,且买来还没有超过两个礼拜。 一想到三千大洋就这样打了水漂,赵小明就肉疼的跟针扎一样,要知道,出身贫寒家庭的她,早已把节俭刻到骨子里了。她自己用的手机,就从来没有超出过一千块钱。 赵大明虽然不务正业,但却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场面之人,见赵小明脸色都变得铁青了,忙端着大哥的架子,一本正经的教训起她来:“小明,别绷着脸,不就是一部手机,别破坏了你们结婚的兴致,再说了,破财消灾,说不定因为这部手机的丢失,反而让我们免除了一次重大的灾难呢?” 赵小明豁然开朗,也是,难得一次的大喜事,干嘛要被一部手机破坏掉呢?她笑了笑,赶紧顺着这个台阶下了坡,“是的,是的,破财消灾。” 见杨军还兀自寒着脸,便拽了拽他的衣袖,以少有的娇憨语气说:“杨军,别生气了嘛,等结完婚后,咱们再买个更好的手机。” 望着赵小明那张柔和的面孔,杨军有些微微的失神,到底有多久?他没见到过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可人的她了? 杨军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乡下,下了飞机后,三人又是倒大巴又是倒的士的,颠簸了好几个小时,总算在黄昏时分到达了目的地。 映入赵小明眼帘的,是一座二层的楼房,贴上了红白相间的瓷片,远远看上去,倒也相当气派。可走进去一看,却只是一座金玉其外的空壳子,房间是旧的,家具是旧的,桌椅是旧的,甚至连楼梯,都还裸露着青色的水泥砖块。 但赵小明却非常满足,因为杨军家的亲戚,每一个人都在看着他们笑。那笑容,带着原始的乡土气息,满满的都是淳朴且诚挚的祝福。 杨军的父亲杨发财是一个倒插门女婿,这在交通相对闭塞的乡村里面,是最容易受到大家嘲笑的弱势群体。可他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畏缩模样,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八面玲珑的精明能干。 相比之下,杨军的母亲王凤倒缩手缩脚的,十足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村妇,看到赵大明跟香港佬似的一身潮装,她便想当然地认为儿媳妇的出身也定是显赫且高贵的,以至于,当赵小明落落大方地叫她妈时,她诚惶诚恐的几乎都不敢应声了。 村庄并不大,寥寥几户人家散落在贫瘠的土地上,触目所及处,到处是光秃秃的枝丫和铅灰色的天空。可这么荒凉的地方一旦出现了杨军的身影,立刻就浪漫优雅的跟墨香四溢的山水画一样。 他西装革履地站在楼下的院子里,正和几个帮忙操持婚事的乡亲们商量着什么?呼啸的冷风吹拂着他那又短又硬的黑发,看上去是那样的卓尔不凡,桀骜不驯。 一想到此生要和这么俊朗的男人白首偕老,她心里就乐开了花。 第二天上午就是结婚典礼,说是典礼,可简陋的无以复加。没有主持婚礼的司仪,没有铺满整个通道的红地毯和鲜花,没有每个女孩都向往的洁白婚纱……。 可赵小明却非常的满足和感恩,毕竟,周围起哄的乡亲们都带着淳朴的笑脸,毕竟,她是在大家的祝福声中嫁给了爱情。所以,从头到尾,她脸上的笑容都是最喜庆,最妩媚的。 在人们的嬉笑声中,赵小明和杨军相互拜了拜,结婚典礼就草草结束了。 因为是被迫结婚,杨军对这场婚礼原本就是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简单操办的,可他猛一抬头,却被赵小明恬静而又知足的笑容深深打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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