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社草创,凡事因陋就简,只得屈尊了潘先生!”二人入内坐定,张镝先起了话头。
“流求虽远,但实为桃园胜地,王道乐土,何来屈尊之语!潘某学识浅薄,却蒙总理抬爱,委以刑部之职,日夜惶遽,只恐有负重托!”
潘能法在海州时虽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说到底也只是一名衙门胥吏,是上官们轻之贱之,老百姓既惧怕又鄙夷的对象。而他面前的是什么人呢,是据地千里、拥众数万,一方诸侯一样的人物,此时却能如此礼贤下士,对他一个降人委以重任,还以先生相称,不直呼其名。就算潘能法为人豁达,并不在意这些虚礼,心中也是感动不已,对张镝的敬意又加了一分。
“今日请先生来,正是为了刑部之事。治天下及国,不可无法纪,而我中兴社尚未有刑律,仍以军法管民,终为不妥。”
“总理可是要编定刑律?”
“正是,我观元法苛虐不公,宋法又过于繁芜丛杂,皆不可用。先生刑律世家,当能择一善法。”
潘能法略一思索,朗声答道:“圣人设教,总以济世利民为要,或宽或严,未能一概而论。孔子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故刑律之设,要在寓劝惩以教民,非为施刑罚以害民。职下以为当务之急倒不在立法,而在劝民。”
“劝民何则?”
“总理请看此册。”
潘能法说着从袖中取出一本册子,递给张镝。封皮上写着“劝善集录”四字,翻开则是工工整整的蝇头小楷,记述的是一个个的案件事例,某年某月某人犯某事,判定该当定某罪,予以何种惩戒,每一案例之后都有详尽的案情分析和作者的评语,甚至还有同类案情的对比分析。再看目录,则细分为伦理、悖逆、欺诈、盗窃、斗殴……诸如之类,共计十几个条目,每个条目下都有几十件不等的案情记述,林林总总不下上千篇,却多而不繁、杂而不乱,简直是一本案例分析的教科书。
“好,太好了,此册在手,三尺幼童皆可以为判官矣!”张镝原本希望刑部制定出一部像《宋刑统》那样的大部头律法出来,但专业刑律出身的潘能法却认为当前制定那些枯燥的条条款款并不是太必要,还不如选一些现成可用的既有成例,那样可以大大缩短法律官员的培训和适应的时间,而老百姓则完全可以将这本册子作为故事书来看,其浅显易懂,正符合教化需要。
潘家累世为海州刑房,亲历的案子不下万件,潘能法又是个有心人,几年来用心研究,在父祖两代的基础上,辑录了典型案例一千余个,集合而成一册《劝善集录》。
当前的中兴社组织严谨,人口也不算多,而且正是欣欣向荣的时候,百姓精神面貌也不错,发生罪案的几率很小,以这一本册子作为刑律的参考已经够用了。而且制定法律是个巨大的工程,当前的中兴社条件还不具备,工作的重心也还不在此。
善为政者,以人设教,也以时、以事而设教。当年商鞅相秦,制定严刑峻法,秦国大治,遂得天下。而后来汉高入关中,尽废秦法,得万民拥戴,同样进取天下。可见世殊时异,用法不同,归根结底在人而不在法。中兴社自然也需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法律形式,这就需要潘能法这样刑律人才发挥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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